- 资讯类型:城市规划 / 发布时间:2022-02-07 / 浏览:6209 次 /
1月27日,泗县教体局发布《泗县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明白纸》,全文如下:
根据《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(修订)》文件,泗县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遵循如下措施规定:1.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:需户口簿、不动产权证(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明)、儿童预防接种证(须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,仅限小学一年级报名需要)。2.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:需户口簿、购房合同、购房备案表、正式购房发票、儿童预防接种证(须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,仅限小学一年级报名需要)。如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,由学校负责登记造册,并报送县教体局,由县教体局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学校入学。户籍迁入主城区,未购买商品住房的,需户口簿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、儿童预防接种证(须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,仅限小学一年级报名需要)在租房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。如租房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,由学校负责登记造册,并报送县教体局,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学校入学。 三、进城务工人员(指非泗县户籍)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凭居住证、务工证明(或营业执照)、社会保险等材料,享有户籍迁移至主城区农业转移人口的同等待遇。户籍没有迁入泗县主城区的适龄儿童,无论是否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,均不享受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政策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。 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(符合上述一、二两条)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途(非小学一年级、初中一年级的入学)需转入至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,若所在学区的学校有空余学位,原则上可以接收;若学区学校学位已满,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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